致关心本声明的各界人士:
注册于美利坚合众国(USA)的Registered Financial Planning Center, Inc.,以Registered Financial Planners Institute (以下简称“RFPI”) 的名义在以下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
· 美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
· 澳门特别行政区 (MSAR)
· 中国台湾
RFPI自1983年开始营运至今,社会各界人士对于“Financial Planners”一词给予了各种不同的中文翻译,包括翻译为“金融策划”、“金融规划”、“财务策划”、“财务规划”等,以致于给予RFP及RFPI本身的中文翻译也有不同的版本。为免歧义,以下将直接采取英文称呼“RFP”及“RFPI”,而非其版本各异的中文翻译。 RFPI始终致力于在上述司法管辖区保护和执行其知识产权。RFPI过去已成功采取法律行动,并将在必要时继续采取一切可用的法律手段,针对在上述司法管辖区可能侵犯其商标的任何未来商标注册或使用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此类行动旨在维护RFP及RFPI品牌的完整性,并确保遵守上述司法管辖区的适用商标法律。本页面声明的任何问题必须仅发送至位于USA的RFPI的邮箱 info@rfpi.com 或通过我们的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页面进行咨询,而非RFPI在上述司法管辖区的代表。
关于列出司法管辖区内RFPI代表的重要声明
· RFPI从未把独占性的专属权授予上述列出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代表。任何实体声称拥有此类专属权的说法均为虚假信息。
· RFPI未授权任何专属的教材或培训手册供其上述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代表使用。然而,RFPI已审查并批准教材和培训手册,供每位代表在教育和培训中使用,以获得带有RFPI商标的证书。
· RFPI从未授权或认可任何导致由非RFPI颁发认证的任何培训或教育项目。
· RFPI仅认可并颁发带有其注册商标RFP、SRFP 或ARFP的证书。
· 假如对于上述列出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内的RFPI代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在上述内容中,“代表”是指获得RFPI认可和授权的两个实体,这些实体可在特定司法管辖区内使用RFPI的商标、进行推广、开展培训课程并提供与RFPI业务相关的认证。
RFPI颁发的官方英文版RFP证书声明
总部位于USA的RFPI是图1所示注册商标在上述司法管辖区的唯一所有者。该商标出现在唯一合法认可的英文版RFP证书上,该证书由USA生产并从美国分发,在这些司法管辖区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的RFPI颁发英文证书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1、椭圆形内包含字母RFP的商标标识由RFPI拥有,适用于USA、PRC和HKSAR。
2、“THIS IS TO CERTIFY THAT” 部分下的英文姓名必须在RFPI的 “会员查询” 页面(http://www.rfpi.com/search)中返回记录。
3、“Membership #” 后的编号必须在RFPI的 “会员查询” 页面(http://www.rfpi.com/search)中返回记录。
如果在查询英文姓名或“Membership #”时未能返回记录,则表明该个人持有的证书为伪造证书,并被视为侵犯RFPI在上述司法管辖区拥有的商标的行为。 如果您持有伪造证书或对您所持证书的真实性存在疑问,请立即向位于USA的RFPI)报告。请勿向颁发该证书的机构或公司报告,包括RFPI在上述司法管辖区的合作伙伴。这些合作伙伴无权讨论RFPI商标的合法性或所有权,该事项仅由位于USA的RFPI专属处理。
证书颁发声明
RFPI的RFP证书仅颁发给提交申请及所有所需支持文件至位于USA的RFPI,并符合RFPI会员资格且已通过USA RFPI批准的个人。 上述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机构均无权批准RFP资格申请,也无权颁发带有RFPI注册商标的证书。批准申请人并颁发此类证书的唯一合法权利专属于位于USA的RFPI。
商标使用与执法声明
使用任何与图1所示格式不符的证书上RFPI商标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并可能构成对RFPI知识产权的侵权。RFPI将依据适用法律,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其商标权益。